(略) (略) :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柳 (略) TQJ一2标正龙段横向施工便道(东阳段、力村段)临时用地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临时用地批复情况
(略) (略) 正龙乡力村、东阳村村委会集体土地面积4.8891公顷,共2个地块,土地利用现状情况为农用地4.8891公顷(水田0.6850公顷、旱地1.6700公顷、果园0.0609公顷、乔木林地0.6841公顷、灌木林地0.0064公顷、其他林地0.0319公顷、其他草地0.1168公顷、公路用地0.0134公顷、 (略) 1.1948公顷、坑塘水面0.1917公顷、沟渠0.2261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19公顷、田坎0.0061公顷),项目涉及占用林草地0.8694公顷(林地0.7526公顷、草地0.1168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2.2945公顷,批准给你单位作为施工便道临时用地。
以上1宗临时用地宗地具体位置、界限、面积详见临时用地勘测定界图。
二、用地单位要严格按照临时用地协议约定足额拨发补偿资金,并依法以保函方式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三、用地单位获批复后应按照批准的面积、期限及临时用地用途使用土地,不得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如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服从。
四、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须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中土壤剥离、复垦验收等有关规定。占用的土地使用期满后,用地单位应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恢复土地原貌,并交还土地。逾期不实施的, (略) (略) 组织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相关费用从以保函方式预存的土地复垦费用中扣除。
五、该临时用地有效期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有效。
(略) (略)
2024年8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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