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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亿丰泰塑胶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
建设单位 | 亿丰泰塑胶制品(东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东莞市 (略) |
项目概况 | 亿丰泰塑胶制品(东莞)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 (略) (略)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占地面积 *** m2,建筑面积 *** 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50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 (略) 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项目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水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项目将回流焊、波峰焊、焊锡工序产生的废气 进行收集后高空排放:项目注塑成型、熔接、打 (略) 分废气经两级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UV打印、移印、丝印、固化、烘干、包装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两级活性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混料、碎料工序废气经 (略) 理后高空排放;项目厨房油烟经油 (略) 理后高空排放。噪声:采取必要的隔声、吸声、 (略) 理。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 (略) (略) 理;危险废物交 (略) 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 (略) 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将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并加强环保设施进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5-10 |
联系人 | 东莞 (略) 松 (略)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