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对象
1.县、乡(镇)两级征兵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
2.县征兵办全体工作人员;
3.各乡(镇)基层武装部;
4.县征兵体格检查全体医务工作人员;
5.县征兵政治考核组全体工作人员(县公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各派出所负责征兵政治考核负责人和公安民警等);
6.各军兵种接兵部队人员;
7.其他征兵工作人员。
二、监督时间
2023年全年度。
三、监督内容
重点对违反以下两类征兵规定要求问题开展群众性监督。
(一)廉洁征兵“十不准”
1.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
2.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集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
3.不准填报虚假信息、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或者擅自更改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结论。
4.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以外的证明材料。
5.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怠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和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障碍。
6.不准未经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私自定兵,搞个人、少数人说了算。
7.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工具、通信工具等。
8.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权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检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9.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10.不准换兵、私自退兵,或者不按规定程序、时限办理退兵。
(二)征兵领域军地交叉地带正风肃纪有关规定
1.“四清理”:凡是与地方企业联合印发的不合规征兵文件一律清理撤销;凡是与地方企业联合挂牌涉征兵的一律清理摘除;凡是印制征兵宣传资料刊有商业广告的一律清理销毁;凡是以征兵名义与地方企业开展的商业性宣传活动一律清理取消。
2.“六严禁”:严禁以通过征兵体检为名,指定、推荐或暗示营利性医疗机构为应征青年开展矫正视力、去除文身、精索静脉曲张等手术;严禁利用征兵宣传搭载商业广告、进行商业谋利;严禁以征兵办公室名义或征兵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地方商业营销活动;严禁利用征兵工作军地协作关系合作谋利,收受钱物;严禁以征兵办公室名义或征兵工作人员身份为企业拉项目、做代言;严禁将征兵办公室内部场馆、住宿用房等资源用于地方非公务活动。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万年县廉洁征兵举报电话:0793-*,联系人:官坚铭,*。
2.举报邮箱:
*@*q.com
3.举报信箱:
(略) 万年县六零北路33号,邮编:*
欢迎广大应征青年、家长和人民群众对全县2023年度征兵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发现的征兵违规违纪问题线索,我们将立即组织核查,情况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办,绝不姑息;属于诬告、不实的,由举报人作出说明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万年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二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