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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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名称 | 采区10kv变电所建设工程 | ||
招标单位 | 宁 (略) | ||
招标公告时间 | 2024年8月20日 08:26 至 2024年8月23日 17:30 | ||
工程项目信息及要求 | 本招标项目采区10kv变电所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为宁 (略) ,招标编号NHXLK[2024]第 11号,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室外总体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采区10kv变电所建设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方案等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应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7976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福建住房和 (略) (略) (略) 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 (略) [2019]50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接到投标邀请书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月20日至2024 年8月23日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宁 (略) 技术管理部领取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联系人:张文丽 *。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方式及金额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年9月3日 15: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仟元整(¥9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于2024年9月3日15:00前转到招标人指定帐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宁 (略) ; 开 户 行:建行宁化支行; 账 户 号:** 7. 确认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看到此公告后,请于 2024年 8 月 23日下午5时30分前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确认函可发送扫描件至招标人处(邮箱:*@*q.com),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 月3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 (略) 2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 (略) 地址: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邮编:* 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 ||
建设项目预估金额 | ¥ 45.42 万元(人民币) | ||
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 | 2024年8月20日 08:26 至 2024年8月23日 17:30 | ||
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王槐仁 | 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名称 | 宁 (略) | ||
招标单位地址 | 宁化县湖村镇龙头村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