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9日-2025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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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制氢设备生产项目 | (略) 经 (略) 南京街27号 | 华研氢源(山东) (略) | 烟台 (略) | 项 (略) 经 (略) 南京街27号,地理坐标为:E121.177°,N36.732°。该项目占地约2935.91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碱性电解水制氢设备100套。 | 1.项目调试/性能测试所需的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氢氧化钾配置用水循环使用,废液应集中收集交由资 (略) 理,不外排。 2.项目焊接、切割工序在密闭空间操作,与打磨工序产生的烟尘分别经移动式烟尘 (略) 理后,于车间无组织排放。 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 (略)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集尘装置收集颗粒物、边角料、焊渣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RO膜由厂 (略) 理。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氢氧化钾溶液、废液压油、机油、液压油、氢氧化钾等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
2 | 新建材料改性研发实验室项目 | (略) 经 (略) 南京街27号 | 华研氢源(山东) (略) | 烟台 (略) | 项 (略) 经 (略) 南京街27号,地理坐标为:东经121度10分44.000秒,北纬36度43分49.000秒。该项目占地约1300平方米,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主要为制氢设备、电解槽设备生产产商提供符合其产品性能的膜电极配件的生产工艺及性能测试,年产膜电极0.3吨。 | 1、项目配建的纯水制备水均用于电解水测仪实验器皿清洗,产生的废液应集中收集,委托有资 (略) 理。 2、项目在制浆、涂布工序产生的VOCs通过设置的通风橱+集气罩集中收集通过配套的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3、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维修养护,对主要噪声源采 (略) 、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实验室固体废物等集中收集后外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 (略) 理。项目产生的实验室耗材、清洗废液、废活性炭、沾染异*醇的废包装瓶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分类收集入危险废物暂存库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