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立方工程用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立方工程用板材及异形石材加工项目
地点: (略) 青川县青溪镇魏坝村四组
建设单位:青 (略)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 (略) 的2栋厂房,购置大切、红外切、中切等设备,配套环保、公辅等设施,形成年产*立方工程用板材及异形石材生产线。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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