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临环审表〔2023〕2号
关于《临武县东山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武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临武县东山水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临武县东山水电站位于临武县花塘乡下水村境内,项目总投资879.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电站装配2台水轮发电机总装机容量为8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219.67万kW?h,是一座无调节引水式小型水电站工程。 (略) 小水电清理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 (略) 州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结果进行审核的函复》、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区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工作方案的函》《 (略) 临武县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报告》、临武县人民政府《关于临武县小水电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同意该项目补办环评手续。经审查,该电站属于《临武县流域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研究报告》的评价范围,根据湖南 (略) 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及专家审查意见,该电站在全面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该电站可继续运行。
二、在项目运营、管理过程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取水枢纽处应设置无障碍生态下泄孔,应遵循安全可靠、因地制宜、技术合理、经济适用的原则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落实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制定生态流量下泄管理办法,满足最小生态下泄流量要求,设置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并同步建设流量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与水利管理部门联网实施在线监控,确保下泄流量满足下游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生态流量执行“一站一策”核定的标准。完善流域环境管理体系,建立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机制,开展好流域生态修复和水生生态监测。做好*生和水生生态保护工作,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丰水期或连续大、暴雨天与应加强对坝体巡查,适当放水,控制水位,预防山洪暴发引发溃坝、溃堤的风险。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用于周边农林灌溉。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抽风机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排放。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加强设备管理,厂房隔声降噪,关闭电站门窗等措施,将营运噪声影响降到最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坝前浮渣收集后直接用作周边绿化覆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设置专门的危废暂存间用来暂存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发电厂房应设置机油泄漏事故收集设施及截流措施,防止泄漏机油外流。
6、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针对水电站建设和运营中易发、常发的各类情况,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并与当地政府部门、沿岸取水单位等的相关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生态、水环境等监测计划,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优化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
三、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四、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进行报批。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