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清水河县城区沟渠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住建发〔2023〕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城区沟渠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选址:清水河县城关镇
四、项目编码:2307-*-04-01-*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城关镇卧龙沟永安街北侧清理河道321m,新建河道挡墙261m,新修格宾石笼护261m,新修4.5m宽混凝土路面道路275m,新建桥梁3座,安装路灯12盏。永安街南侧新建河道挡墙320m,新修4.5m宽混凝土路面道路310m,安装路灯18盏。席麻沟河道清理长度为450m,修补护栏50m,并在河道东侧埋设880m污水管线,放置垃圾箱。对神池窑河道段进行清理,平安街以北增补护岸、挡墙23m,安装仿汉白玉石材栏杆670m。在道路两侧铺设2m宽的人行道440m,安装路灯20盏。在城关镇席麻沟、文化巷、水塔巷、小庙子三岔路口、卧龙沟、旧食品门口建设7座水冲厕所。
七、建设期限:自开工之日起5个月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126.71万元,项目投资全部由政府投资解决。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2023年7月5日
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局《关于申请批复〈清水河县城区沟渠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清住建发〔2023〕5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城区沟渠整治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二、项目建设单位:清水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选址:清水河县城关镇
四、项目编码:2307-*-04-01-*
五、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城关镇卧龙沟永安街北侧清理河道321m,新建河道挡墙261m,新修格宾石笼护261m,新修4.5m宽混凝土路面道路275m,新建桥梁3座,安装路灯12盏。永安街南侧新建河道挡墙320m,新修4.5m宽混凝土路面道路310m,安装路灯18盏。席麻沟河道清理长度为450m,修补护栏50m,并在河道东侧埋设880m污水管线,放置垃圾箱。对神池窑河道段进行清理,平安街以北增补护岸、挡墙23m,安装仿汉白玉石材栏杆670m。在道路两侧铺设2m宽的人行道440m,安装路灯20盏。在城关镇席麻沟、文化巷、水塔巷、小庙子三岔路口、卧龙沟、旧食品门口建设7座水冲厕所。
七、建设期限:自开工之日起5个月
八、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1126.71万元,项目投资全部由政府投资解决。
望接文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抓紧办理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相关手续,同时委托具 (略) 开展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待项目前期工作完成后,到我委办理审批手续。
此复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