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
通讯地址:西安高 (略) (略) 之门A座二楼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思安双碳技术产业化项目 | 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办事处 (略) 以西、 (略) 以北 | 西安思安华慧 (略) | 陕西 (略) | 项目位于西安高新区细柳街道办事处 (略) 以西、 (略) 以北,建筑面积*m2,建设包括办公楼、研发中心、创新工厂、能源站等,拟购置硬件及软件设备共120套,包含数控钻床、摇臂钻等,用于新能源产品研发及制造。建成后研发实验年生产固体储热产品400套、相变储热产品125套、 (略) 400套。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元。 | (一)废气:焊接烟尘经激光焊接机自带的烟尘净化设备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地下车废气经机械通风设备进行换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经项目预留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5m)排放。 (二)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 (略) (略) 第七污水处理厂;试压废水、养护冷凝水和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经收集后用于洒水,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A级标准。 (三)噪声:合理设置高噪声设备,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四)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烟净化器收尘、清模废渣、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分类暂存后外售或由厂家定期回收更换;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含油手套和抹布、废切削液、废导热油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暂存在危废贮存库,定期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报告表类项目,未开展公众调查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