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更多社会资 (略) 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引 (略) 重点产业的支持作用,推动有较强成长性、竞争力 (略) 落户,现面向全国公 (略) 产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产投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略) 产业投资基金概况
(一)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二)注册地址
(略) 。
(三)存续期限
存续期15年,投资期10年,退出期5年。
(四)基金规模
总规模80亿元。
二、申报子基金条件要素
(一)注册地要求
子基金原则上应当 (略) 内,并按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要求备案。
(二)存续期限
子基金的存续期原则上不超过8年,分为投资期和退出期,其中投资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
(三)管理费
管理费计提比例不超过1.5%/年,投资期以基金实缴金额为计提基数,退出期以未退出原始投资成本为计提基数,延长期、清算期不收取管理费,基金管理费的计提与基金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建立管理费追溯调整机制,投资期满,基金未投资的资金应退还并 (略) 理,多收取的基金管理费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留抵退出期的基金管理费。
(四)投资方向
子基金应 (略) 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的优质企业和重 (略) ,聚焦“投大、投链、投重点”,重点投向新能源装备、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绿色食品、化工新材料、纤维新材料、PCB电子元器件、生物技术及新医药等优势产业集群, (略) 、人工智能、新兴数字产业等先导产业集群。
(五)出资比例
产投基金在单支子基金中认缴出资不超过子基金认缴规模的30%。
(六)投资比例
单支子基金认缴规模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子基金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企业投后总股权的30%,且不为第一大股东,对单个项目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子基金实缴出资总额的20%。
(七)返投要求
子基金返投金额不 (略) 国有资本实缴出资额。
(八)负面清单
子基金在运作过程中不得从事以下业务:
1.从事担保、抵押、委托贷款等业务;
2. (略) 场股票( (略) 定向增发除外)、期货、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3.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赞助、捐赠;
4.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
5.进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
6.发行信托或集合理财产品等方式违规募集资金;
7.名股实债、名基实储;
8.投向国家禁止、限制投资或者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项目;
9.将基金投资作为招商引资优惠条件;
10.其他法律法规禁止从事的业务。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要求
(一)实缴资本
在中 (略) 或合伙企业,实缴货币出资不低于(略)元且与所管理基金规模相匹配。
(二)出资比例
在拟设子基金出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且不低于(略)元。
(三)协会登记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四)内部制度
有健全的股权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流程、规范的项目遴选、投资决策制度等。
(五)团队经验
管理团队至少有5名具备3年以上股权投资或基金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管理业绩和职业操守信誉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六)储备项目
有与政府投资基金投资领域和方向匹配的项目储备。
(七)资金募集
有与政府投资基金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募集能力。
(八)违规行为
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九)团队业绩
基金管理人应当有一定的管理规模、成功投资案例。其中,成功投资案例是指投资项目的股权退出80%以上且退出部分年化收益率不低于10%,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子基金遴选流程
(一)公开征集
产投基金管理人通过公开征集遴选子基金合作机构与组建方案。
(二)材料审查
产投基金管理人对子基金申报材料完整性、内容全面性、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排除不符合基本要求的申报方案,确定初选机构名单。
(三)尽职调查
对初选机构开展尽职调查,着重对管理机构登记备案、历史业务、组织架构、专业化经营、投资决策、投后管理、风险控制、投资业绩、项目储备和财务、法务、业务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核查。
(四)专家评审
组织评审专家组全面审查基金管理人申报材料,通过听取尽职调查汇报、申报机构现场问询等方式,进行综合性判断和评分,确定候选基金。
(五)决策流程
产投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关决策流程后确定遴选结果。
(六)社会公示
遴选结果向社会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遴选结果有异议的,由产投基金管理人启动相关调 (略) 理争议,经核实立即终止该子基金设立程序。
五、申报方式
书面申请:符合条件的子基金管理机构请按《 (略) 产业投资基金申报文件编制说明》(附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纸质材料原件按指定邮寄地址 (略) (略) ,电子材料提交至指定邮箱,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同时承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装订要求:纸质材料包括正本1份、副本3份。
(二)联系人:顾先生、吴先生
电话:0517-(略)
手机:(略),(略)
邮箱:*@*63.com
(三)邮寄地址: (略) 金融中心B2幢28楼2803室, (略) (略) ,邮编:(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征集公告不构成法律上合同订立的要约或承诺行为。
(二)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三)本征集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相关事项最终解释 (略) (略) 。
特此公告。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