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水务局:
你局《关于审批宽甸县砬子沟电站增容改造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报告的请示》(丹水〔2022〕55号)收悉。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对该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设计变更缘由
2014年1月,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了砬子沟电站增容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辽发改农经〔2014〕16号)。2014年3月, (略) 水利厅批复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辽水规计〔2014〕58号),批复工程总投资3328.64万元,考虑工程建成后开发漂流及旅游等综合利用项目,基本同意将拦河坝坝轴线移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轴线下游120米处。
2015年3月,建设实施过程中,因工程占地问题难以解决,将坝轴线迁至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轴线处。目前,除左岸挡水坝段未实施,其余主体建筑物均已建设完成。因此,对工程进行设计变更。
二、变更内容
1.基本同意拦河坝轴线与初步设计批复的坝轴线相比向上游移120米,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及洪水标准均不变,长度由原274.3米调整为295.2米,根据调整后坝轴线相应调整工程总体布置,自右岸至左岸依次布置45.0米挡水坝段、29.5米电站厂房坝段、11.2米冲沙闸坝段、155.5米翻板闸门溢流堰坝段和54.0米左岸挡水坝段。
2.基本同意电站厂房由左岸移到右岸;26孔8米×3.84米(宽×高)水力自控翻板闸调整为15孔10米×5.5米(宽×高)液压自控双作用翻板闸,堰顶高程由38.66米降低至37.00米;冲砂闸闸门由胸墙直升式调整为液压翻板钢闸门。
3.基本同意变更后电站10年一遇设计水位由初步设计批复的44.02米调整为43.53米,库容相应调整为184.35万立方米;50年一遇校核水位由初步设计批复的46.11米调整为46.10米,电站最大库容调整为338.80万立方米。
4.基本同意变更后正常蓄水位仍为42.5米,相应库容为136.82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仍为3260千瓦,多年平均发电量调整为806万千瓦时,年利用小时数调整为2472小时。
三、变更后工程投资
重大变更部分原初步设计批复建筑工程投资为1398.63万元,变更后建筑工程投资为1591.71万元,增加的193.08万元投资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
四、其他
由你局按照变更后的建设内容进一步优化设计,落实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财务管理规定精心组织施工,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工和竣工验收,尽早发挥工程效益。
(略) 水利厅
2023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