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 (略) 城市规 (略) (略) 设计的自贡东北部新城燎北路北段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收悉。经与其他相关单位、部门联合审查,原则同意按本次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 (略) 大安区新民镇,总用地面积24163平方米,道路起点为K1+774.527(顺接现状燎北路),止点K2+358.904(与现状S309交叉),长度584.377m,宽度40m,道路最大设计纵坡0.552%;
二、在下阶段设计之前需完成绿化景观方案。
三、建筑 (略) 、市相关规定执行。
四、若涉及建设内容、总平面布局、建筑造型等方面的调整,须征得我局同意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未尽事宜,应按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要求执行。
六、本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2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6个月。
特此批复。
附件:1.公示表
2.自贡东北部新城燎北路北段道路工程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大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