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贵州省开阳县洋水矿区两岔河矿段(南段)磷矿80万吨/年采矿工程(阶段性)
建设单位:贵州两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贵州恒 (略)
地理位置: (略) 开阳县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贵州两 (略) 已完成贵州省开阳县洋水矿区两岔河矿段(南段)磷矿80万吨/年采矿工程(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建设,于2023年12月 (略) 开阳县召开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有关要求,将贵州省开阳县洋水矿区两岔河矿段(南段)磷矿80万吨/年采矿工程(阶段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29日,共计2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归于公众反应的问题和意见,我公司将及时给予解答和处理。
联系人:彭中发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