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将于2025年1月30日11时至2025年1月31日11时止(延时除外)在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略) 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为:位于新疆喀什叶城县 (略) 1号楼一层商铺(103号、104号除外)面积为1143.69平方米建筑物及478.53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2号楼一层、二层商铺,面积为4772.21平方米的建筑物及1437.41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2号楼负一层至四层在建工程,面积为#.34平方米的建筑物及5284.66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新(2021)叶城县不动产权第#号、#号)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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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1号楼、22号楼项目主体结构、外立面装饰装修工程已经完成,内部部分安装工程未完工,已申请竣工验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2号楼现状为主体封顶,给排水工程、入户电埋设、消防工程已经完成;屋面保温防水、内、外墙砌筑保温、外立面装修、室内地暖、地面墙面天棚装饰工程、门窗、室外散水台阶坡道未完工,已申请竣工验收,尚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规划用途均为商业。
评估价:#元;
起拍价:#元(其中:建筑物起拍价为#.8元;土地使用权起拍价为#.2元);
保证金:#元;
增价幅度:#元(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新疆 (略) 在拍卖期间对上述土地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新疆 (略) 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有意竞拍者请联系拍辅机构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须知。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所有权变更、办证登记手续,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法律规定双方各自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及物业管理费、暖气费包括滞纳金等欠费由被执行人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调查,该标的物截至上拍前欠缴土地出让金,土地产权在叶城县金城城乡 (略) 名下(以上欠费情况经供参考,具体欠费详单以相关部门出具的票据为准, (略) 和拍辅机构不作任何担保)。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前三个工作日通过拍卖辅 (略) 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 (略) 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所支付的保 (略) 指定账户。拍卖余款须在2025年2月10 (略) 指定账户(户名: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账号:#8929;开户银行: (略) (略) 西域大道支行;行号:#)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买受标的物。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手续。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退回原支付账户,均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 (略) 发布的《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拍卖成交后的流程:(1)竞得者于交款截止日(详见本公告第九条)前缴纳余款(买受人本人 (略) 指定账号,汇款时备注:买受人姓名+标的名称拍卖余款)并电话通知拍辅机构;(2)提交交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拍辅机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3)等待案件承办法官通知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4) (略) 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过户手续。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辅机构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新疆 (略)
联系人:冯女士(新疆 (略) )
辅助机构咨询电话:#
辅助机构地址: (略) (略) 华东容锦酒店11层7
新疆维吾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