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中央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昌吉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工作办法(试行)》和《昌吉州贯彻落实自治区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责任分解方案》的要求,秉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的原则,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已完成第42项整改任务“准东开发区东方 (略) 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铝灰、除尘灰等危险废物随意堆存,铝灰再利用车间冷却设备未封闭,企业南生活区管理混乱,周边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及废石棉等危险废物。”整改工作,现予以公示:
一、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
准东开发区东方 (略) 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铝灰、除尘灰等危险废物随意堆存,铝灰再利用车间冷却设备未封闭,企业南生活区管理混乱,周边倾倒大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及废石棉等危险废物。
二、整改措施
(1)督促东方希望 (略)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落实铝灰、除尘灰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要求,同时规范完成铝灰再利用设施建设。
(2)全面完成企业南生活区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及废石棉分类清理处置,并建立企业固体废物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类固体废物规范安全处置。
(3)依法依规查处其违法行为,督促其依法整改。
三、责任单位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整改情况
(1)该公司已将违规堆存的除尘灰全部转运至准东开发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进行处置,将违规堆存的铝灰全部回用,产生的二次铝灰全部交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完成了铝灰再利用车间冷却设备、铝灰输送带及设备敞口的封闭和漏点修复工作。
(2)该企业已对南生活区违规存放的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和废石棉等分拣归类,存入危险废物库房,同步更新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逐步开展审批转移工作。对南生活区周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全部清运至开发区生活垃圾处置场、建筑垃圾处置场进行处置。同时加强员工培训,强化危险废物管理意识及垃圾分类处置意识。
(3)针对该企业危险废物随意堆放的违法行为,准东开发区环保局已依法立案查处,作出10万元行政处罚,企业于**日缴纳罚款,违法行为整改完毕,案件已结案。
五、验收结论
根据整改要求,该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符合验收销号要求。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日至12月2日。
联系电话:0994-*
联系地址:昌吉回族 (略) 健康西路505号昌吉州生态环境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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