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1 | (略) 常青 (略) | 常青宏程生产车间搬迁建设项目 | (略) 天宁区和平工 (略) 6号 | 江苏 (略) | 项目租赁厂房4631.85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数台(套),形成年产环保设备800套、油箱800套、阀架800套、拉管机100套、平台秤3000套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元。 | 1. 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进常州 (略) 集中处理。 2. 废气:本项目1#喷砂房喷砂粉尘经1#滤筒除尘器处理、2#喷砂房喷砂粉尘经2#滤筒除尘器处理、抛丸机抛丸粉尘经3#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根FQ-1排气筒排放;1#喷漆房废气经1#喷漆房废气处理装置(水旋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FQ-2排气筒排放;2#喷漆房废气经2#喷漆房废气处理装置(水旋柜+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米高FQ-3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根FQ-4排气筒排放。切割、去毛刺、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内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治理后排放。 3.噪声:本项目经合理规划布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使项目各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废切削液、废液压油、洗枪废液、含水漆渣、废油漆桶、废油桶、废切削液桶、水旋废水、地面清洁废液、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材、含漆劳保用品、废含油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目前未收到反对意见。 | / |
公示期限 | 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 |||||||
反馈意见方式 | 联系人: (略) 天宁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19-* | |||||||
听证权利告知 | 自公示起五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