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 * 〕 *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略) 、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 (略) 台商投资区、 (略) 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论述,按照 (略) 做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略) 署要求,扎实抓好闽南文化( (略) )生态保护区整体保护各项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论证、 (略) 门审核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略) 市建设提升方案( * )》(以下简称《提升方案》,详见附件),进 * 步加强闽南文化( (略) )生态保护区建设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 要夯实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提升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进 * 步夯实闽南文化( (略) )生态保护区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推进闽南文化( (略) )生态保护区建设,持续加大闽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保护力度,充分激发新时代闽南文化创新创造活力。
* (略) 政。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管理办法》《 (略) 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略) 政、依法管理,注重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秉持“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推进闽南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传承和发展历史文脉。
* 要加强创新利用。要促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更 (略) 会发展。加强闽南优秀传统文化遗产资源的挖掘、梳理和研究,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科学理念融入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实施乡村 (略) 战略相衔接、 (略) 乡特色风貌相协调,将文化遗产资源优势进 * 步转化为发展优势,坚持高质量发展超越、加快富美新 (略) 建设。
* 要形成工作合力。要凝聚闽南优秀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合力,充分发挥闽南文化( (略) )生态保护 (略) 门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略) 会力量参与渠道,协同推进闽南文化( (略) )生态保护区重点任务落实。 (略) 会重视、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良好氛围,统筹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融入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感、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附件:《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总体规划》 (略) 市建设提升方案( * )(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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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