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金湖县委:
为 (略) (略) 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 (略) 近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 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强经费保障,规范清理收费。一 (略) 政执法经费。 (略) 政执法机关为我县 (略) 政单位, (略) 门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没收入上缴国库,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大案要案(办案) (略) 经费均由县财政全额保障。二是规范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根据省级政府文件,全面清理规范收费,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收费项目, * 年分别印发了《金湖县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 * 年版)》和《 (略) 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 年版)》。
(二)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制定下发了《 (略)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抽查主体、事项、实施程序及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规范了财 (略) 为;二是编制财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督促各科室按计划开展抽查工作并录入系统平台。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和规章监督管理。一是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进一步加强规 (略) 审查和监督管理;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规章清理公开工作,在前期完成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基础上, (略) 职责范围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全面梳理并征求各有关科室清理意见的基础上, (略) 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提出清理意见。
(四)加强财政决策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加强 (略) (略) 论证工作。对各科室起草的合同协议、政策性文件提前参与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 (略) 党委统一要求,对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涉及的 (略) 梳理,起草专项资金管理职责划分及法律责任建议模板。二是完善法律顾问服务机制。参照省财政厅的有关做法,聘 (略) 作为常年法律顾问,及时协助办理相关的法律服务事项,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实效性。三是调整完善法律财政决策法律评估工作小组,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制定评估小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评估小组在财政决策工作中的作用。
(五)完善涉法涉诉事项合法性审查机制。作为创新创优工作目标,以法治财政建设基础管理年为引领, (略) 制度文件,完善涉法涉诉事项办理规程,将规范性文件制定、 (略) 罚等常见涉法 (略) 系统归纳,明确职责划分、办理流程、办理要求等,促进涉法涉诉事项办理流程和文书标准化。
二、主 (略) 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调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全年的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略) 机关效能建设考核范畴,作为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的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有效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建立专门机构,确保责任到人。局法治政府建 (略) (略) 税政法治科,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 (略) 政工 (略) 和省财政 (略) 的沟通协调。三是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落实。将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各单位,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要求 (略) 职工充 (略) 政工作的意义,认识 (略) 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日常工作中加以贯彻和落实。
(二)法治宣传持续推进。一是按照“七五”普法规划要求,通过财政系统微信群、QQ群等载体推送宪法及财政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略) 开展宪法学习活动, (略) 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在法治宣传月期间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普法讲座、悬挂宣传横幅、拍摄宪法宣传视频、组织旁听庭审,“国家宪法日”组织财政 (略) 到县宪法 (略) 集体宣誓和宪法宣传志愿活动,开展纪法宣讲,参加省厅法治财政10周年宣传展,邀请专家开展民法典专题宣讲等。
(三)局党委学法制度化。将相关法 (略) 党委班子全年的学习计划,发挥领导带头学的示范作用。
(四)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财政职能及服务对象特点,编制了《 (略) 普法责任清单》。在财政系统内普法的同时, (略) 会开展普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推动各相关职 (略) 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 年、 * 年、 * 年和2 (略) 连续四年被省财政厅评为法治财政工作优秀单位。
三、下一步工作
(一)严 (略) 政执法。 (略) 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略) 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结合省、市、县等有关规定,修订、 (略) 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和标准, (略) 政用权。 (略) (略) 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治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完善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加强财政各类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进一步提升财政制度的质量与水平;重点做好财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法制机构合法性,力争文件合法性审核率、前置审查率、备案率 * %;开展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后予以废止或者及时修订。
(三)推进落实财政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财政实践深度融合, (略) (略) 政能力提升,采取以会代训、以案释法、发放资料书籍等形式, (略) 法治教育培训,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工作落实。以宪法、预算法为重点,拓展渠道,不断扩大财政普法受众范围,为依法理财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略)
* 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