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延庆区小营村,石河营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安置房项目(16#住宅等6项,29#住宅楼等13项)园林景观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京发改(核)〔2020〕7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建三局第一 (略)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工程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延庆区延庆镇石河营村
2.2本工程的建设规模27484.76平方米
2.3计划投资总额1268.*(万元)
2.4本工程的工期要求323日历天
2.5本工程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园林景观工程, (略) 、景观、道路铺装、庭院照明、景观喷淋等内容。
2.6划分标段的说明/
2.7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3.2申请 (略) 园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3.3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 (略) 园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中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4具有近年内至少有一个887万元及以上(竣工合同价)的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类似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业绩;(业 (略) 园 (略) 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公布的业绩信息为准。)
3.5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3.6申请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