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函答复
* 、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略) (略)
地址: * 川省 (略) 市 (略) 北路 * 段 * 号
邮编: ***
联系人: 杨金波 联系电话: ***
* 、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略) 市公务用车信息管理系统终端采购及运营服务
质疑项目的编号:zjg ***
采购人名称: (略) 市机 (略)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 日
* 、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有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事实依据: 招标 (略) 分内容:
( * )★设备能接入“ * 川省北斗地基增强系统”,且已获得该系统高精度差分位置服务的授权;
以上下划线内容指定了设备要接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并要获得高精度差分位置服务的授权的省份为“ * 川省”。质疑人认为此技术和服务要求与本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理由如下:
质疑人查阅资料显示“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是由国家统 * 规划建设的以北斗卫星导航系统为主,兼容其他GNSS系统的地基增强系统,采用 (略) 间距为 * - * KM,通过地面通信系统播发导航信号修正量和辅助定位信号,向用户提供厘米级至米级精密导航定位和大众终端辅助增强服务。
作为导航应用的核心,北斗地基增强 (略) 网络、 (略) 理系统、运营服务平台、数据播发系统和 (略) 分组成。 (略) 接受卫星导航信号后, (略) 理系统形成相应信息,经由卫星、广播、移动通信等手段实时播发给应用终端,实现定位服务。
质疑人认为只要设备能够接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并获得该系统的高精度差分位置服务的授权,就能够实现相应的精准的导航定位,就能够完全满足本项目采购需求,所以质疑人认为设备不需要指定接入的省份为“ * 川省”,其他省份的也可以满足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 * 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 * )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质疑事项2: 磋商文件的履约能力评分项目设置的评分标准不合理。
事实依据: 招标文件P * 履约能力相关评分内容中包括以下评分项:
2、投标人具有以下综合实力:
(2)具有 (略) 技术企业证书得1分,无不得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质疑人认为以上 (略) 述评分标准与本项目实际需要不相适应,具体原因如下:
质疑人认为此条评分标准不合理,理由如下:
(略) 技术 (略) 业面是非常广泛,其中 (略) 的 * 级目录就有: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等, * 级细分则不少于上百个领域。企业可以从不同领域获取到此资质。所以有无 (略) 企业资质和是否能更好实施本项目无必然关系。
显然不能认定 * 家有 (略) 技术企业 (略) 比 * 家无 (略) 技术企 (略) 更适合实施本项目;同时本项目并未要求 (略) 技术的相关需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 * 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 * 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 (略) 无关;
( * )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 、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招标文件有设置不合理的条件 (略)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经核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由国家统 * 规划,其建设及主管单位为各 (略) 门—— (略) 。即由各 (略) 门对自己管辖的区域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并对该管辖区域的定位精准度提高提供服务。 * 日,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已完成基本系统研制建设,建成全国范 (略) (略) 网络,具备为用户提供广域实时米级、分米级、 (略) 理毫米级定位精度的能力。
根据《 * 川省卫星导航与位 (略) 网管理办法》的规定, * 川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是全省唯 * 、标准的导航位置服务基础平台。
《质疑函》中所指出的“设备不需要指定接入的省份为 * 川省,其他省份的也可以满足采购需求”。从 * 川省测 (略) 知悉,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无法为超出覆盖范围的北斗定位终端提供增强服务,起不到提高定位精度的效果。本项目中车辆主要在 (略) 市内和 * 川省内使用,因此外省的地基增强系统不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
质疑事项2: 磋商文件的履约能力评分项目设置的评分标准不合理。
经核查,《 (略) 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所称的 (略) 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 (略) 技术领域》内, (略) 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 * 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该办法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企业通过该认定,需要在产品、员工构成、企业创新研发投入占比、企业营业收入等方面严格符合该办法规定。
科学技术是第 * 生产力, (略) 技术企业在国 (略) 调节下,其公司发展坚持对新技术钻研,并有效转化为实体应用,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我们认为这样的企业更符合国家发展的核心价值观, (略) 会责任,更能有效辅助使用单位的工作朝着良性、有前瞻性的方向 (略) 。
由颁发 (略) 技术企业证书主管单位——科学技术厅、财政厅、 (略) 、 (略) 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 (略) 技术企业证书》上,未对《质疑函》中所指出的“ (略) 业面”作出定义,因此在招标中不 (略) 业范围。
(略) 述,你司质疑事项不成立,质疑无效。
“依法采购、优质服务、规范操作、廉洁高效”是我们的服务宗旨,你司来函有利于改进我们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希望你司在今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取得成功。
答复人: (略) 市机 (略)
答复日期: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