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2023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现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的统计监测工作。
一、填报范围
国家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需填报2024年第三季度报。对虚报、瞒报、不报数据的机构,将影响国家、省、市众创空间运营评价。
二、相关要求
1.请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有关单位积极填报2024年第三季度情况监测表,并对数据进行审核。
2.请登录火炬 (略) 页填报,已注册用户的账号密码不变。
3.为提高数据收集的及时性,请填报截至9月20日的统计数据。网站填报的截止时间为9月29日(星期日)18:00,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30日(星期一)18:00。
4.数据填报后,打印带火炬水印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科技企业孵化器季度情况调查表、众创空间季度情况调查表”,由运营主体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 (略) 。
5.填报注意事项:请注意单位“千元”的计量单位以及数据间的逻辑关系。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度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联系人:李婧妮,电话:*)
(略) 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