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X-CG-*
二、项目名称:泾县2023-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 (略) 等四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泾县2023-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 (略) 等四个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 服务范围:主要内容包括但不 (略) 、林业局宿舍、百园社区商住楼、丝织厂宿舍和小康示范村商住楼等4个老旧小区道路修缮、停车位修缮补充、出入口提升改造、配套功能用房建设、配套室外设施、雨污水管网、绿化、路灯、环卫设施及屋面、立面修复等内容设计,包括居民意见征集、成果文件、专家论证、勘察设计、图纸审查、跟踪服务、配合工程验收等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60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服务内容,提交最终成果文件。 服务要求:设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符合采购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设计成果包含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成果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及相关设计要求,满足工程实际使用要求、专业设计、附属设施设计配套齐全完整,安全可靠,经济合理、设计图纸齐全、完整、准确。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包干价2000元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芜湖春谷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25号,联系电话:* 、*。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房地产管理中心
地址:泾县桃花潭东路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春谷 (略)
地址:泾县泾川镇红星广场门面房25号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卫露
电话:* 、*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