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发改环资字〔2024〕239号予以内蒙古源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四期续建年产300吨YH811等产品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项目总投资:*万元。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9059.22吨标准煤(当量值)、*.65吨标准煤(等价值);年用电量4003.*千瓦时;年产值*.*元,年增加值*.*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67吨标准煤/万元(当量值),1.47吨标准煤/万元(等价值)。4-三氟*基烟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43吨标准煤/吨(当量值),15.91吨标准煤/吨(等价值);结晶紫内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21吨标准煤/吨(当量值),5.40吨标准煤/吨(等价值);1,2,4-三氟苯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30吨标准煤/吨(当量值),6.42吨标准煤/吨(等价值);氟啶虫酰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75吨标准煤/吨(当量值),4.57吨标准煤/吨(等价值);YH811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62吨标准煤/吨(当量值),11.08吨标准煤/吨(等价值);邻氟苯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00吨标准煤/吨(当量值),5.87吨标准煤/吨(等价值);对氟苯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78吨标准煤/吨(当量值),9.47吨标准煤/吨(等价值)。
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 (略) (略) “十四五”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值,原则上不需落实能耗指标,如项目 (略) 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造成不利影响,应通过进一步加大能耗削减力度、提高绿电使用比例、“以能定产”等方式,有效化解项目能耗强度影响。
签 发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撰 稿: 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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