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规定,我单位委托中铭 (略) 编制了《康县城市更新(供水等市政设施)建设项目二期(服务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现根据水利部办公厅最新下发办水保[2020]160号文,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现将方案报告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对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存在异议请向我单位反馈。
公示期: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26日
建设单位: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略) / (略) /康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