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批车辆租赁项目(揭阳、汕尾、河源、潮州、江门)(二次招标)项目澄清函(一)
致各投标单位:
2022年第一批车辆租赁项目(揭阳、汕尾、河源、潮州、江门)(二次招标)项目( (略) :CG *** 6)的澄清内容为:
1.已参与首次招标项目“2022年第一批车辆租赁项目(揭阳、汕尾、河源、潮州、江门)”时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参加二次招标项目投标时只需在电网管理平台中上传首次递交保证金的相关凭证,并发起保证金确认申请。
其余首次参与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按文件要求缴纳保证金,具体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投标保证金”要求为准。
2.澄清问题答复,详情请见附件:澄清问题答复表。
附件:澄清问题答复表
请各投标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广东)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8日
附件下载:澄清问题答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