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略)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 (略) (略) (略) 《关于开展2023 (略) 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我 (略) 性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实施2023年度年检工作。
2023年度,我区应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不含慈善组织)共1020家,已完成的社会组织631家,其中社会团体27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60家;未按规定完成年检的社会组织389家,其中社会团体2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79家。现对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略) (略) (略)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