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 (略) 以南, (略) 以西烧烤城地块,占地面积*m2,合234.94亩。地块中心坐标118.* oE,35.* oN。东 (略) ,北 (略) ,西 (略) , (略) 。根据《莒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的07居住用地中的0701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历史上为马庄街村、东村街村村庄及东关三街村农用地。目前地块内主要为马庄烧烤城及马庄街村,村四周主要为门头房,门头房主要以餐馆、烧烤、汽修为主,村庄内存在小作坊,主要有废品回收站、利民涂料、莒县远达服装厂、睿鑫服装厂、莒县世锦服装厂、莒县腾耐不锈钢加工厂等家庭小作坊,地块内建筑物未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莒县土地储备利用中心委 (略) (略) 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对该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4 年 4 月, (略) (略) 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查明地块环境现状,确认地块及周边环境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其疑似污染区域为地块内小作坊及村庄等,同时考虑周边污染源分布重点关注污染物为石油烃、重金属(Fe2O3、SiO2、MnO)、苯、*苯、*苯、二*苯、苯*烯、多环芳烃(16 种)。因调查地块存在家庭小作坊、门头房及烧烤摊位,为确认地块内生产活动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本次调查初步布设 9 个土壤柱状点位(T2-T10),地块内东北处未受扰动区域布设 1 个水土复合对照点(T1)。布点主要集中在地块内企业、沿街商铺、汽修厂及烧烤摊位处同时兼顾地块内村庄区域。地下水布点在地块内废品回收站下游、沿街门头房、莒县远达服装厂、中信印刷厂内、睿鑫服装厂内部及地块内东北处空地,共布设5 个地下水检测点(包含 1 个清洁对照点)。兼顾地块内企业、烧烤餐位、门头房及村庄本次调查土壤共采集样品 40 个(其中 T1 和烧烤城北地块共用一个点位)、平行样品 4 个、全程空白和运输空白各 1 个,最终确定土壤样品测定 GB*中规定的 45 项基本项目,增加 pH+石油烃(C10~C40)+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共计 55 项。地下水监测项目《地下水质量标准》(*)中表 1 中地下水常规指标 35 项(微生物指标、放射性指标除外),增加特征污染物(20 项):多环芳烃 16 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g,h,i)苝)、石油烃(C10~C40)、*苯、二*苯、苯*烯。水质平衡因子:K+、Ca 2+、Mg 2+、CO3 2-、HCO3 -,共计 60 项。调查地块地下水钻探至 12 米,地下水各检测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Ⅳ类水质标准要求。调查地块土壤各检测因子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与清洁对照点检出值处于同一浓度水平,不需要进一步调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