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略)-2024-B-007 | 宗地总面积: | (略)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正东镇落业村一、二、五、八社和西湖村十社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9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40.000≤ 并且 ≤55.000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2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二类工业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二类工业用地 | (略)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略)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50 | |||
起始价: | (略)万元 | 加价幅度: | (略)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层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17日 到 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层自然资 (略)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略)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12月1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12月18日 (略) 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缴纳竞买保证金要求。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可于规定时间到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9层自然资 (略) 财务与资金运用股领取《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后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及其他要求。 (略)-2024-B-007号宗地:1.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1年内付清全部价款;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3.本宗地要求竞买人提供经审查通过的《工业项目准入审查表》(领表填写好后经相关部门批准盖章)方可报名;4.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房不得进行买卖交易;5.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三)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注意事项。 1.到场人数。严格限制各方交易主体进场人数。同一拍卖项目的出让人、监督人、公证人、竞买人等最多各2人到场(拍卖师除外)。 2.其他事项。进入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交易主体应提前30分钟到达,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原则上竞买人应立即离开交易大厅,不得在现场逗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略)
开户单位:叙永县自然资 (略)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