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立项请示”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事宜的通知》(东府办函〔2018〕92号)、《东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源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13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完善工程项目。
二、项目法人单位:东源县漳溪畲族乡人民政府
项目统一编码:2407-*-17-01-*
三、主要建设内容:圩镇建设内容包括现有老旧管道疏通共210米;新建污水管支管298米,新建入户管1000米,接入户数200户,配套建设检查井8座和沉泥井200座;新建次支管900米,新建支管592米,入户管2333米,接入户数540户,配套建设检查井68座和沉泥井400座,接户井67座。漳溪乡工业区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支管1048米,入户管1167米,配套建设检查井35座和接户井233座。
四、该项目总投资控制2096.*元内。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法人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办理初步设计、概算审批等相关手续并按照核准招标事项组织招投标(见附件)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项目开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相关规定,向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报送投资进度等数据信息。
七、项目审批相关文件:《会议纪要》(2024年5月16日);《关于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完善工程项目资金来源的说明》(东财资金函〔2024〕132号);《关于东源县漳溪畲族乡污水处理厂配套收集管网完善工程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4〕316号)。
八、自本文发文之日起,东发改投审〔2024〕64号文同时废止。项目应严格按照东自然资函〔2024〕316号文要求不得新增建设用地,在建设过程中不得占用或损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新增违法用地。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