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机关于2023年1月29日发布的《关于厦门新机场 (略) 防洪及排水除涝工程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厦翔政征〔2023〕4号)以及2024年3月21日发布的《关于厦门新机场 (略) 防洪及排水除涝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4〕55号),拟征 (略) 香山街道东园、珩厝、 (略) 集体土地作为厦门新机场 (略) 防洪及排水除涝工程项目用地。目前该项目涉及的部分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已完成补偿登记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书。鉴于该项目目前无法组卷上报农转用及土地征收且规划有所调整(原为用字第#号,现调整为用字第#号),本机关决定暂时中止土地征收,待具备报批条件后再继续启动。该项目原已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书仍然有效,其他涉及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事项,本机关届时将再次公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