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溪科创小镇发展中心:
报来三溪科创小镇一期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华宇路汽车城段事前绩效评估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相关资料收悉。经审阅研究,同意三溪科创小镇一期道路综合改造提升工程-华宇路汽车城段(项目代码:2203-*-04-01-*)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本项 (略) 三溪科创中心汽车城内,道路北起现状华威路,南接乘龙汽车珠海店附近,与G105国道平行,本次工程道路总长1283.39米,双向两车道,道 (略) 支路。建 (略) 政道路改造和桥底停车带,其中道路横断面为2米(非机动车道)+8米(机动车道)+2米(人行道),路外停车带横断面为5米(人行道)+8.6~12.2米(桥底停车带)+1.5米(绿化带)。项目性质为旧路改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停车场工程、管线工程、交通工程、安监工程、路灯工 (略) 工程等。
二、工程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该工程总投资控制在2762.96万元以内。其中:建安工程费2233.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9.86万元,基本预备费199.48万元,管线迁改费70.00万元(管线迁改费按申报金额暂列,需专款专用,具体金额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2762.96万元由财政资金统筹安排。
三、工程批复依据文件
(一)《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纪要》(〔2022〕第9期)。
(二)《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2〕138号)。
(三)《 (略) 政工程方案设计批复》(编号: (略) 政方(香洲)24号)。
(四)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四、要求和建议
(一)请按照《珠海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项目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初步设计、概算审批、预算审核等相关工作,务必控制投资额,不得擅自突破。
(二)请贵单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着力增强安全意识,全面夯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安全举措,做好安全预警和防范,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不得以赶进度为由牺牲安全或者放松安全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三)该批复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有效。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四)其他事项详见绩效评估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