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潘集区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潘农〔2023〕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潘集区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潘集区袁庄建成区及乡镇建成区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39732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100平方米,恒温保险库21000平方米,低温冷库4200平方米,实验室2352平方米,技术车间10080平方米; 高端合金系统门窗3080扇;铝艺护栏5600平方米;道路硬化14万平方米;排水沟1.4万米;栽植各类苗木2.8万株;按照冷藏系统28台套;购置冷藏运输车辆28辆;购置包装加工设备28台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约1426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10233.86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1960万元,土地费用593万元,其他费用331.14万元,预备费用14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00万元。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解决。
五、项目代码:2304-*-04-01-*
请据此批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开展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节能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项目前期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程序报我委审批。
本批复有效期两年。
此复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