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河古庙镇东位村、姚庄村及有关农户:
平乡至曲周 (略) 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1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228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1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22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河古庙镇东位村、姚庄村东,征收河古庙镇东位村集体土地0.4730公顷、姚庄村集体土地1.3454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至曲周 (略) 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河古庙镇东位村及有关农户:
平乡至曲周 (略) 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1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228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1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22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河古庙镇东位村东,征收河古庙镇东位村集体土地0.4730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至曲周 (略) 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
平乡县人民政府
征 收 土 地 公 告
平乡县河古庙镇姚庄村及有关农户:
平乡至曲周 (略) 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2月19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1228号文件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1.8184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1228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2月19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该项目位于河古庙镇姚庄村东,征收河古庙镇姚庄村集体土地1.3454公顷,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1月2日至2025年1月9日(公告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本公告可在平乡县 (略) 站“政府信息公开”专版查询,网址为:http://**
四、工作安排
由平乡县人民政府按照《平乡至曲周 (略) 连接线(平乡段)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河古庙镇人民政府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河北省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平乡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