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项目服务标准
1、落实专人优先制
成交供应商须安排专人针对本项目办理公务车辆有关承保手续,送达保险资料等,享受承保优先的“畅通”服务。
2、专业联系跟踪制
成交供应商应与秀山县 (略) 在保险期限内有计划的定期和 (略) 保险专业知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联系和交流。
3、成交供应商办理新增车辆投保手续时,在收到到账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4、成交供应商办理投保车辆报废退保手续时, * 个工作日内须办理完毕。
5、成交供应商收到车辆增减变化信息后 *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秀山县 (略) 报告。
6、凡新增加和报废的车辆,按照实际保险天数计算保费。
7、合同期内,遇政策因素,致使保费计算金额发生变化,以就低的原则收取保费。
8、现场查勘
接到报案通知后立即响应, (略) 内半小 (略) 查勘解决问题;街镇应在接到报案通知1小时(最远街镇)内到达并解决问题; (略) 区或高速路上应在接到报案1小 (略) 或委托相 (略) 查勘解决问题;异地( (略) 市辖区外)出险的,成交供应商或委托的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在1.5小 (略) 进行查勘。
9、建立和完善委托其在当地的保险机构 (略) (略) 查勘、检验定损的快捷制度。
* 、理赔服务
* .1.高效快速通道制。成交供应商应 * 小时设有报案、 (略) 服务电话,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后,应立即响应,保证在第 * (略) 查勘,并及时办理理赔服务。
* .2.专人理赔负责制。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要求在规定赔款时效内完成赔付。
* .3.赔款时效。每个理赔案都有专门理赔人员负责:1万元及以下(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1个工作日内赔付;1-5万元(含5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2个工作日内赔付;5- * 万元(含 * 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6个工作日内赔付; * - * 万元(含 * 万元、除有人伤外)赔款,索赔手续齐全,保证 * 个工作日内赔付; * 万元以上赔款(除有人伤外),索赔手续齐全,保证 * 个工作日内赔付。
* .4.预付赔款。重大赔案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及时结案,响应供应商须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初步定损情况和车属单位的要求,5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低于 * %应赔金额的预付,以解决事故急需。
* .5.预付医疗费:凡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 条“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的”规定,定点保险响应供应商必须立即预付伤者抢救费用。
* .6.合理理赔、争议协商。在承保和理赔结算中如有异议,响应供应商和投保单位应共同协商确定理赔。
* .7. (略) 理。对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有争议时,按照《 (略) 理程序规定》第 * 十条第 * 款规定,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
* .8.响应供应商负责向被保险单位提供机动车辆维修技术、配件价 (略) 服务。
* .9.为被保险单 (略) 理提供法律援助。被保险车辆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与其他事主发生法律纠纷时,响应供应商有义务聘请法律专家代为办理有关诉讼事宜, (略) 发生的费用均由响应供应商承担。
* . * .保费调整原则。 (略) 期间,因政策调整导致保费发生变化的,必须以就低的原则收取保费,以就 (略) 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