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神农架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年- * 年)和城市总体规划,林区人民政府拟实施成片开发建设,提出神农架林区 * 年度 (略) 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申请。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神农架林区阳日镇钱家湾村。用地总面积3. * 公顷,其中农用地2. * 公顷(含耕地2. * 公顷)、建设用地0. * 公顷、未利用地0. * 公顷。按权属和地类分:农村集体土地2. * 公顷,其中:农用地2. * 顷(含耕地2. * 公顷),建设用地0. * 公顷;国有土地0. * 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 * 公顷。征收范围(见附图)。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 * 〕22号)规定,拟定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 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占40%,安置补助费占60%。
(二)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据《神农架林区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神政发〔 * 〕4号)。
(三)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途径:拟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安置。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安置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 * 〕53号)、《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略) 发〔 * 〕2号) (略) 。
补偿登记地点和期限
拟征收土地范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应在本公告期届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 (略) 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补偿登记办理时限内未提出异议或书面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权利。
申请听证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30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其他相关权利人对征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或要求听证的,可依法向神农架林区自然 (略) 阳日 (略) 提出书面听证。
异议反馈渠道
被征收 (略) 有权人、使用权人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在本公告张贴公布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神农架林区自然 (略) 阳日 (略) 提出反馈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