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略)-1
二、项目名称:市政府行政诉讼和复议代理法律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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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 | (略) 新区盛世花园2号楼7层 | 2,(略) | 90.9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略) (略) 政府行政诉讼和复议代理法律服务(二次)):
服务类( (略) 炜衡(延安)律师事务所)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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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律诉讼服务 | (略) | (1) (略) 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2) (略) 人民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3)经行政复议后, (略) 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代理。 | 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能够组织专门的法律服务团队。 3.有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流程。 4.收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 5.采购人通知有关事项后,能够在24小时内响应并派人沟通。 6.中标人应当在每年度年末向采购人提交一份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代理应诉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对本项目涉及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中标人应全面、尽职的完成代理、应诉事务,并符合以下要求:(1)遵守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能够组织专门的服务团队;(3) (略) 、县(市、区)政府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经验。(4)有详细的服务方案和流程;(5)收案、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完善;(6)采购人通知有关事项后,能够在24小时内响应并派人沟通;(7)中标人应当在每年度年末向采购人提交一份总结分析报告,内容包括行政诉讼、复议案件的代理应诉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 | 2,(略)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常荣(采购人代表)、同宇、韩东峰、吴海银、李振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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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略) (略) 政府行政诉讼和复议代理法律服务(二次) | 0 | 无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新城中环大道17号
联系方式:0911-(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区为民服务 (略) 东楼(7号楼)A2楼
联系方式:0911-(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911-(略)
(略) (略)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