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乡字第*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3〕95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日 期 | 2023-07-25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卢海勇 |
建设项目名称 | |
综合受理号 | |
建设位置 | |
建设规模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二、依法应当取得本证,但未取得本证或违反本证规定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项目立案号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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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号 | 穗规划资源村建证〔2023〕950号 | |
流水号 | 乡字第* | |
日期 | 2023-07-25 |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卢海勇 | |
建设项目名称 | 卢海勇住宅 | |
综合受理号 | ch** | |
建设位置 | 从化区城郊街左村九社 | |
建设规模 | 住宅楼1栋,地上3层,建筑高度11米,基底面积92.75平方米,建筑面积278.25平方米,用地面积92.75平方米。 | |
附图及附件名称 | 一、附图:1.住宅建筑控制线示意图1份; 2.建筑报建图1份。 二、附件:1.《乡村建设工程审核书》1份; 2.《从化区农村村民住宅放线测量记录》1份。 附注: 本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从证上载明的发证日期开始计算。在有效期内尚未开工 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本证自领取之日起开始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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