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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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1,*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2019[SL]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江区段溪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一期)三标段 答疑、补遗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三标段答疑部分如下: 提问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0.6 低价风险担保中“特别说明: 重要清单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 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重要清单之外的,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书面自有材料、自有机械、自有劳务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于2022年9月22日发布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自有工人队*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鼓励企业培育自有工人。但是招标文件中自有劳务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与该文件相悖, (略) 场公平竞争,同时自有机械为施工单位资质配备的必要条件,为什么不能作为低价依据说明。 答:详见补遗部分。 提问2:投标人须知3.2第16条规定"本项目不允许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填报各分部分项报价须采用同比例下浮,否则视为不平衡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略) 在某个单项上面下浮23%,其他单项下浮23.75%或者24%或者22.1%,这种情况是否视为不平衡报价?相差多少会视为不平衡报价? 答:若贵司在某个单项上面下浮23%,其他单项下浮23.75%或者24%或者22.1%,这种情况视为不平衡报价。不平衡报价不允许相差,下浮值取整。 提问3:你好,在其他工程担任技术负责人可以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吗? 答:各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中“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即可。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4:有人提出与本项目无关问题。 答:所提问题与本项目无关,请提问人依法维权。 各潜在投标人,本项目三标段补遗部分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6低价风险担保,特别说明调整为: 特别说明:重要清单项(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一般清单项(重要清单之外的,详见工程量清单)报价低于最高限价70%的,投标人须在投标函部分中逐项提交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注:若投标人下浮在15%(不含)-30%(含)之间,仅须提供重要清单项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若投标人下浮在30%(不含)以上,则须提供重要清单项、一般清单项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人、材、机及耗量等)。 投标人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部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2.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第16条,调整为: 16.本项目不允许不平衡报价,投标人填报各分部分项报价须采用同比例下浮,否则视为不平衡报价,按否决投标处理。 注:下浮值取整,不保留小数。 招标人: (略) 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年8月15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