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呼图壁县贯彻落实自治区 兵团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现对已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 (略) 和部门对于区域大气环境容量超负荷的客观实际没有清醒认识,特别是面对多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易发、高发的现实,不同程度的存在等降雪、靠风吹、要指标的思想,困难问题讲的多,冬病夏治、标本兼治的办法少,全力以赴、一以贯之的作为不够”。
二、整改目标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数。
三、整改时限
2022年10月31日前
四、整改措施
1.根据昌吉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制定《呼图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按照昌吉州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预警通知,及时启动我县重污染天气预警通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
2.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呼图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企业一企一策应急预案,不断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
3.推进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引导企业开展深度治理。
4.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重污染天气应对响应期间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五、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以来,我县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2次,预警期间,各乡镇、部门、企业严格按照《呼图壁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修订)》中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响应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分别累计减排75.05吨、29.65吨、39.15吨、44.10吨。
2.我县列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共计63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限停产措施和控车措施。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指导20家企业开展绩效分级评定;高标准制定完成应急减排清单,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并督促按照绩效分级的评定结果制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
3.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一是重点排查涉气类工业企业采暖期执行“乌昌石”大气污染防治要求落实情况,确保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二是开展石化、化工、涂料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污染治理设施配套及运行情况。加强执法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是积极配合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兵团生态环境局联合执法及问题整改回头看,检查企业8家,提出38个环境问题,目前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六、公示期限与联系方式
公示期:2022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电话:0994-*
联系地址:呼图壁县锦华大道35号。
昌吉州生态环境局呼图壁县分局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