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略) 优化项目(城北水厂至城西水厂)工程 | 项目代码: | 2405-#-04-01-# | ||
招标人: | 名称:ff#d827f#dd0229de0ab3 | 代理机构: | 名称:宁波 (略) | ||
地址: (略) (略) 街道三北大街674号 | 地址: (略) (略) 周巷镇镇东新村庵后头2号 | ||||
联系人:徐工 | 联系人:宁波 (略) | ||||
电话:# | 电话:# | ||||
标段(包)名称: | (略) (略) 优化项目(城北水厂至城西水厂)工程Ⅱ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A##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略) (略) 优化项目(城北水厂至城西水厂)工程Ⅱ标段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各投标人: 本补充文件(一)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请各投标人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补充文件(一)和招标文件内容不 (略) ,一律以补充文件(一)为准。投标人应及时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并及时下载相关文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1)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费(含暂估价、暂列金及其他不可竞争费)合计0元(含税)。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浮动率范围为-8%(含)~-14%(含),即:#元~#元(含该范围上下限本数,投 (略) 间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作了相应调整,调整后的电子招标文件( (略) (略) 优化项目(城北水厂至城西水厂)工程Ⅱ标段[1.1].招标文件)及相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书、图纸等相关资料已重新上传,请各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http://**:4011/website/login)重新下载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中的“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材料价格的调整1.1 材料价格调整的范围”的内容全部删除,调整为: “1.1 材料价格调整的范围 (1)主要建筑材料调差范围仅限:商品混凝土(不分解)、碎石、黄砂(不含预拌砂浆中的砂)、预拌砂浆(不分解)、块石、球墨铸铁管、钢管、沥青混合料(不分解)、水泥稳定碎石(不分解)。 (2)价格调差: 1)主要建筑材料(商品混凝土(不分解)、碎石、黄砂(不含预拌砂浆中的砂)、预拌砂浆(不分解)、块石、球墨铸铁管、钢管)在合同工期(包括工期延长)前80% (略) 场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投标截止日之前的28天所对应月份的信息价,以下同此,除特别约定外)的材料上涨或下跌幅度在5%以上,其超过部分的正负差价可予调整。 2)发生合同工期延误的,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在拖延期间的主要建筑材料前80%个 (略) 场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的材料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下跌的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在拖延期间的主要建筑材料前80%个 (略) 场信息价平均值与基准价格的材料上涨价差不作调整,下跌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 3)沥青混合料(不分解)和水泥稳定碎石(不分解)的价格补差:实施期在合同工期内根据实施期信息价与基准价格(投标截止日之前的28天所对应月份的信息价)的材料价上涨或下跌幅度在 5%以上,其超过部分的正负差价予以调整计算;实施期在合同工期外,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根据实施期信息价与基准价格(投标截止日之前的28天所对应月份的信息价)的材料价上涨价差由发包人承担,下跌的价差由承包人受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根据实施期信息价与基准价格(投标截止日之前的28天所对应月份的信息价)的材料价上涨价差由承包人承担,下跌的价差由发包人受益。具体实施时间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证确定。 4)延误期间的工程量,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签证确定。” (4)其他内容不变,给各投标申请人带来 (略) 敬请谅解! 招标人: (略) 招标代理单位:宁波 (略) 联系人:裘工 联系方式:# 备案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2024年12月04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 电话: | 0574-# | ||
信息来源: | (略) (略) | 接收时间: | 2024-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