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南城实验小学工程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SGCJS2023-015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松阳县南城实验小学工程审定的招标控制价为11778.3912万元(包含含税暂列金 *元,其中:标化工地增加费*元,优质工程增加费*元。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二、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方法和标准 二、评标细则 (三)详细评审中“2、商务标评审”现修改为
“2、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标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4条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
好 | 较好 | 一般 | 差 | ||
1 | 投标人在评标基准价范围内的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元(含)—*元(含)[即投标下浮率为8%(含)-9.9%(含)]的为好,投标报价*元(含)—*(不含)元[即:下浮率为6%(含)-8%(不含)]的为较好,投标报价*元(含)—*(不含)元[即:下浮率为4%(含)-6%(不含)]的为一般,其他的为差。 注:评标基准价范围为最高投标限价下浮:4.0%-9.9% (暂列金计入总价,但不作下浮)。 |
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已发布,详见附件。
四、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已修改发布,详见附件。
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投标文件“十四、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已发布,详见附件。
六、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文件为准。
招标人: (略) (略)
建设单位:松阳县水南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兴建设 (略)
备案单位(盖章):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时间:2023年8月9日
附件下载:
图纸.rar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docx
松阳县南城实验小学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rar
变更公告.pdf
十四、材料暂定品牌选用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