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个人)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建总部及绿色建材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 | 经九路以东,横三路以南,湖织大道以北ZX-01-02-03A-2号地块 | 浙江 (略) | 浙江 (略) 新建总部及绿色建材研发与生产基地项目选址于经九路以东,横三路以南,湖织大道以北ZX-01-02-03A-2号地块,项目总用地28.8亩,总建筑面积36587平方米,打造浙江 (略) 总部,并建设绿色建材研发与生产基地。利用基地厂房,并购置型数控双头锯、大中型端面铣床、桥式起重机、数控钻铣床等设备,形成年产20万平方米金属门窗和10万平方米墙面维护系统的生产能力,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8000万元,利税1802万元。 | / | 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1、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区内污水管网排入湖州 (略) 集中处理。 2、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下料粉尘和铣序粉尘废气经设备自带除尘器净化后,尾气无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物防治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性的高噪声现象。高噪声设备加设减震垫等减震设施。 4、固废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实施后各项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入自然环境,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末端处置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废气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杜绝事故性排放;一旦发现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出现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待故障排除完毕、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公告当日不计)。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2-*,* 传真:0572-*
通讯地址: (略) 吴兴区行政中心吴兴大道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