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政增减挂钩函〔2025〕11号
(略) (略) 人民政府:
你区2024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实施规划。项 (略) 共1个地块,总面积13.3533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略) 共22个地块,总面积7.0040公顷,其中:农用地6.5705公顷(其中耕地1.2920公顷、非耕农用地5.2785公顷)、未利用地0.4335公顷。 (略) 产生节余指标1.0080公顷,拟用于流转。
二、你区要按照项目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做 (略) 农民补偿安置工作,妥善安排好群众的生产生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 (略) 复垦验收,如期归还周转指标(周转指标使用期限不超过3年),切实加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
三、你区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