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莆田 (略) 玻璃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玻璃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莆田 (略) |
建设地点 | (略) 仙游县鲤南工业园区星耀电子科技(仙游)有限公司8号库 |
基本情况 | 莆田 (略) 玻璃生产项目主要从事钢化玻璃的制造,总投资372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租用星耀电子科技(仙游)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6000吨钢化玻璃。项目原有一条切割磨砂玻璃的生产线,已建设生产,因工序仅为切割,故无需办理环评。本次为新建的中空玻璃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租赁已有厂房,只需进行生产设备的安装,即可投入使用,项目厂区内已建有化粪池,其他机械设备及配套设备均需另外安装,项目工程工期较短,且在室内作业,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玻璃切割、钻孔和磨边时产生的粉尘。项目在切割、磨边、钻孔、磨砂的同时,在机器与玻璃接触部位喷水除尘,逸散粉尘量极少。*基胶、密封胶粘合时产生非*烷总烃,非*烷总烃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还应高出周围200米半径范围的建筑5米以上)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90%,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效率为90%以上(以90%计)。 2.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玻璃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年需添加损耗5t。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最终排入仙游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进行基础减振、车间墙体及距离的综合削减作用。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切割、钻孔、磨边产生的玻璃粉尘及沉淀池中清理的玻璃渣和破损的玻璃,产生量约为1.5t/a,中空玻璃制品生产加工项目时铝条边角料,产生量为0.5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危险固废主要为胶水容器桶、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更换的废活性炭。胶水容器桶产生量为1t/a。胶水容器桶分类收集后可由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地下水环境、土壤:项目建设对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项目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贮存、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或渗漏,污染因子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影响。为了杜绝废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影响,应采取如下防控措施:在化学品仓库地面硬化并设置围堰,车间使用的原料应放置在托盘上;危废间地面硬化设置围堰,同时地板应涂有环氧树脂涂层。,防止车间内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到地面后渗入到土壤中。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 6.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规定的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使用、贮运等,项目不涉及危险物质。但仍需按国家有关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各种用电设备均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做好接零接地保护。操作工人上岗前进行必要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工作工人进行日常的设备维护、保养和检修时,需按照安全规程操作,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略) 仙游生态环境局审批股
电 话:0594-*
传 真:0594-*
通讯地址:仙游县政务服务中心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