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吴金瑞.吴柏泉 于 * 日, (略) 提出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要求在虹桥镇(街道)长山村,改建(拆建、扩建、补办)1间3层,底层层高≤ 4.2m,建筑总高度≤ * .2 m,占地面积 * . * ㎡,建筑面积 * . * ㎡.(其中挑楼在第2-3层南和北首 * . * ㎡
经初步调查,符合《中华 (略) 乡规划法》、《 (略) 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 (略) 政许可,规划用地 * 至:(详见红线图)
东至:吴金瑞拼墙。
南至:道坦。
西至:吴柏泉拼墙。
北至: * 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在 * 日至 * 日,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的证据材料( (略) 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有关证明),向乐 (略) (略) (略) 申报,(地址: (略) * 室 联系电话 *** ),登记为利害关系人, (略) 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