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 (略) 港货运主通道新都段扩建工程施工 二 标段
招标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招标公告第3.1.1条变更为“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国家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二、招标文件中关于“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略) (略) 场主体 (略) 络登记表》与《 (略) 建设领域从业人员 (略) 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具有。
四、招标文件第156页专用合同条款第12.2条“预付款: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即: 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及民工工资的预付费用,其预付额度不得低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用的70%及一个月的民工工资。其余基本费随进度款支付,现场评价费按最终评价结果支付。”更正为“预付款: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10%(即: 元),其中包括安全文明措施费及民工工资的预付费用,其预付额度不得低于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费用的50%及一个月的民工工资。其余基本费随进度款支付,现场评价费按最终评价结果支付。”
特此通知
(略) (略) 管理所
四川 (略)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