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县菜籽油产业稳定发展,根据《茶陵县2022年菜籽油大县项目实施方案》(茶农财联字〔2022〕25号)及《茶陵县2022年菜籽油大县项目菜籽油品牌创建奖补方案》(茶农财联字〔2023〕1号)和《茶陵县2022年菜籽油大县项目菜籽油品牌创建补充方案》(茶农财联字〔2023〕14号)等文件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项目实施主体遴选,并制定如下遴选方案。
一、具体目标
为扩大本县菜籽油品牌影响,拟在全县遴选不超过3家地理位置优、场地面积宽敞、销售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有进销台账记录,有一定规模的销售企业进行奖补。
二、遴选范围及奖补条件
(一)遴选范围。在本县范围内从事菜籽油销售的企业。
(二)菜籽油品牌创建奖补条件。
1. 证照和制度要求:营业执照、经营管理制度等规范齐全,企业信誉良好,自有菜籽油注册商标。
2.场所要求:经营场所地理优越,场地面积宽敞,交通便利,利于品牌宣传推介。
3.台账要求:进货和销售台账齐全。
4.品牌推介:2022年和2023 (略) 市县各级政府组织的农产品展销博览会,推介茶陵菜籽油品牌。
5.申报了其它品牌建设项目的,以及近三年有违规违法记录的主体不能享受补贴(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依据)。
三、遴选方式及程序
(一)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二)遴选时间:公开发布遴选方案5天后组织遴选。
(三)遴选程序:
1.通过茶陵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方案。
2.参选主体在规定时间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真实有效的相关证照原件或复印件、《申报表》等相关文件和佐证资料。
3.遴选专班对申报主体现场核查后,对符合条件的主体进行遴选评分,由局党委根据评分的情况确定合格入围对象奖补金额。
4.遴选结果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公示无异议后,对遴选对象进行奖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遴选专班,由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办公室、经作和粮油作物站、计划财务股、法规股兼监察室等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遴选专班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综合评估并确定合格入围实施主体。
(二)强化监督,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遴选的程序和条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遴选过程中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三)做好宣传,示范带动。采取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经营主体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茶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3日
附表:
菜籽油品牌创建奖补评分表
申报主体名称: 遴选评分时间:
序号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评分 | 备注 |
1 | 证照情况 | 20 | 营业执照、菜籽油注册商标等证照齐全,少一项扣10分。 | ||
2 | 经营场所 | 20 | 经营场所面积120m2以上记20分,每少20 m2扣5分。 | ||
3 | 进销台账 | 10 | 进销台账齐全,并能真实的反应经线上线下销售能力。 | ||
4 | 经营管理 | 10 | 经营管理规范,经营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记10分。 | ||
5 | 销售能力 | 20 | 线上线下每销售1吨记1分,满分20分。 | ||
6 | 品牌推介 | 20 | 2022年和20 (略) 级及以上农博会记20分,市级记15分,县级记10分,没有参展记0分。(参展多次的以最高级别为准,不进行累加) | ||
合计 | 100 | 评分表中有0分项的,确定为不符合条件。 |
遴选评分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