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了对石 (略) 申报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一、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 (略) (略) 行政许可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 (略) 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略) 武陵大道456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36-*
附件:关于石 (略) 公示申报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审查结果的公示.docx
(略) 住房和 (略)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