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 (略) 年产工业皮带*条、输送机200台和胶条120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05月10日至2024年05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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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 (略) 年产工业皮带*条、输送机200台和胶条120吨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城街道商业大道东1号东基智创新城17栋1号101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项 (略) 东城街道商业大道东1号东基智创新城17栋1号101(位于广东省四会经济开发区),占地面积为480平方米,建筑面积249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主要从事工业皮带、输送机和胶条的生产,年产项目计划年产工业皮带*条、输送机200台和胶条120吨。项目不使用再生橡胶、再生塑料作为原料。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污染物治理工艺:①废气:项目磨头、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治理设施处理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金属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热熔接驳、塑料焊接、加热挤出和涂胶工序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苯、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含除雾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②废水:项目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量,不外排。项目喷淋用水定期补充损耗量及定期更换,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新江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③噪声:项目须合理采取防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④固体废物: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处理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的危险废物的储存、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项目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拟作出审批结果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