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 (略) 树脂钮扣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年9月9日,温州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温州 (略) 树脂钮扣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温州 (略) 是一家从事钮扣、拉链、皮带、织带等饰品生产和销售的企业。企业利 (略) 永嘉县桥头镇工业区的厂房进行生产,建筑面积2522.21m2,企业于2014年10月委托编制了《温州 (略) 年产500吨钮扣建设项目》,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4】165 号),企业于2015年1月委托编制了《温州 (略) 年真空镀膜500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5】67 号)。2015 年 11 月企业原项目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验收意见函文号:永环验[2015]131 号。企业又于2016年1月委托编制了《温州 (略) 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6】46 号);由于企业自身原因,尚未对扩建部分进行验收。
现企业为进一步满足客户需求,在保持原有年产500吨树脂钮扣生产规模不变的情况下,购置煮染锅等设备,对企业现有的部分树脂钮扣进行煮染加工,后企业于2018年12月委托编制了《温州 (略) 树脂钮扣扩建项目》,并通过了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9】24 号),扩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年煮染加工树脂钮扣120吨;扩建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2021年10月竣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由于染色锅及锅炉暂未配置完全,本次做分期验收。
本项目员工人数为30人(本次不新增人员,采用内部调剂),厂区内设有食堂,不设住宿,企业生产实行单班8小时工作制(夜间不生产),年工作日为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主体工程工况稳定且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万元,占比20%。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温州 (略) 树脂钮扣扩建项目已建部分配套的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项目生物质锅炉改为电锅炉、现阶段仅建设1台、煮染锅较环评减少2个台,涂装车间现阶段空置, (略) 场情况再建设生产,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染色废水、清洗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部分生活污水汇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中的生化池,部分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进入永嘉县桥头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池+物化池+生化池+混沉池)处理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菇溪。
(二)废气
本项目不产废气。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危废包装材料和一般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企业 (略) 小微危废一站式收运服务合同,委托 (略) 协助处置危废包装材料。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温州 (略) 生产废水排放口排放的化学需氧量、SS、氨氮、总磷、总氮、苯*烯、*苯和pH值范围均低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温州 (略) 厂界东北侧(1号点)、东南侧(2号点)和西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厂界西北侧与天纬拉链相连,无法布点监测)。昼间上下午监测中,所有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昼间3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固废已经妥善处置。
五、验收结论
温州 (略) 树脂钮扣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配套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分期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增强环保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执行和落实环保工作措施,记录并妥善保存环境管理台账,充分合理地利用原料和能源,减少碳排放,预防、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持厂区整洁有序,提升绿化水平。
(三)加强运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
(五)规范设置固体废物暂存场所等的环保标志,在相应的位置悬挂环保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七)待其余设备配备完全,需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对其进行验收。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温州 (略)
2022年9月9日